一、产品简介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二、贷款分类
固定资产贷款按用途可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
三、业务品种
(一)建设厂房、酒店或其他物业等固定资产贷款;
(二)购置厂房(或物业)、设备等固定资产贷款;
(三)厂房(或物业)等固定资产装修贷款;
(四)物业(或公共)配套设施贷款;
(五)管网改造与建设贷款;
(六)BOT项目贷款;
(七)公路桥梁项目贷款;
(八)电力项目;
(九)房地产开发贷款;
(十)其他固定资产类投资贷款。
四、办理条件
借款人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有效证件。
(二)借款人的自有资金与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对贷款项目作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符合有关部门环保、消防等监管要求,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项目贷款还应提供项目立项批文、环评审批报告等文件资料。
(四)有经营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能按期还本付息。
(五)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六)自愿接受我行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保证定期向我行报送经营计划、财务报表。
(七)符合国家其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信贷政策和投资管理政策。
(八)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贷款期限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及其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现金流情况,综合评估还款能力,结合资金供给状况,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一般为1-8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年。其中:
(一)基础设施建设一般不超过10年;
(二)工业性大中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不超过8年,小型项目一般不超过5年(工业性大中小型项目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除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非工业性项目一般不超过5年;
(四)技术改造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五)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对分期投入或分期开发的同一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各期贷款期限可在上述期限内分别计算。国家相关部门对特定类型项目贷款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